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力以赴抓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,全面提升摩、电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,有效压降摩、电道路交通违法和遏制涉摩、涉电道路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张家界交警在全市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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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.1/ 重点区域:
1.市中心城区以大庸桥灯控路口、市委大门前灯控路口、大成山水灯控路口、东门桥灯控路口、子午岗亭灯控路口、三角坪灯控路口等6个重点部位为支点,设置专人专岗形成核心区域闭环整治圈;
2.其他区县城区由各区县交警大队明确重点整治区域;
3.城区与农村结合部重点整治农贸市场、学校周边路段,国省道与城市道路、县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等路段;
4.农村道路重点整治农村集镇、学校周边路段,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等路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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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.2/ 重点车辆及人员:
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低速电动车及驾乘人员(含外卖、快递行业从业人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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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.3/ 重点违法行为:



1、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;
2、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靠右行驶的;
3、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;
4、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酒后驾驶的;
5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伞具的;
6、摩托车无牌、无证、无保险、未检验的,电动自行车无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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